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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一批“3551光谷人才计划”申报指南

  • 发布日期:2019-03-04 13:49
  • 有效期至:长期有效
  • 商务服务区域:湖北武汉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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详细说明
 第十一批“3551光谷人才计划”申报指南

根据《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“3551光谷人才计划”暂行办法》(武新管﹝2018﹞11号)的规定,制定第十一批“3551光谷人才计划”申报指南如下。

一、申报类别

第十一批“3551光谷人才计划”分为产业领军人才和创新创业高层次人才两个层次。其中创新创业高层次人才分为创业人才、创新(长期)人才、创新(短期)人才、高端管理人才和科技(金融)服务人才五大类别。

二、支持政策

1、3551产业领军人才:入选后给予最高5000万元(300万元-500万元无偿资金支持+最高4500万元股权投资)的专项资金支持。

入选产业领军人才项目,须接受光谷人才基金的股权投资才能获得相应无偿资金资助。

2、3551创新创业高层次人才:

(1)创业人才:入选后给予100万元无偿资金资助,并提供100万元-1000万元的股权投资;对其中特别优秀的,给予300万元无偿资金资助,并提供200万元-2000万元的股权投资。

入选创业人才项目,须接受光谷人才基金的股权投资才能获得相应无偿资金资助。

(2)创新(长期)人才、高端管理人才:入选后给予60万元无偿资金资助。根据企业需求,可提供不少于100万元的股权投资。

(3)创新(短期)人才、科技(金融)服务人才:入选后给予30万元无偿资金资助。根据企业需求,可提供不少于100万元的股权投资。

三、3551产业领军人才申报条件

申报人具有硕士以上学位,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,已在东湖高新区创办企业且为第一大股东,直接持有申报单位股份比例应不低于30%。申报单位成立5年以内(2013年1月1日以后成立),拥有申报项目已授权的独立知识产权,或获得发明专利、软件著作权受理通知书,入选后企业实到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。

且申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:

(1)中央“千人计划”、“万人计划”、中国政府“友谊奖”、教育部“长江学者”专家;

(2)担任过2017年Times泰晤士报排名前200名的世界知名大学学院副院长以上职务;

(3)美国、英国、德国、法国、日本、意大利、加拿大等发达国家重大科技计划项目成果负责人或首席科学家;

(4)国家自然科学奖、国家技术发明奖、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以上主要完成者;

(5)国家科技重大专项、国家科技支撑(攻关)计划、国家“973计划”项目、国家“863计划”项目课题组主要负责人;

(6)世界500强企业区域总部技术研发、管理团队核心成员;

(7)战略性新兴产业细分领域排名全国前3企业技术管理团队核心成员;

(8)近3年中国500强企业技术研发负责人、管理团队核心成员;

(9)近3年中国民营500强企业技术研发负责人、管理团队核心成员;

(10)近3年中国互联网企业100强榜单企业技术研发负责人、管理团队核心成员;

(11)拥有国际发明专利或核心技术国内发明专利,且担任过年销售额10亿元人民币以上或年纳税额1亿元人民币以上的企业董事长、总经理或首席技术专家。

四、3551创新创业高层次人才申报条件

1、创业人才:指初创企业的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股东。

申报人具有硕士以上学位,一般应具有两年以上创业经验或曾在高校、科研院所、对应行业企业任职经验,年龄不超过55周岁,直接持有申报单位股份比例不低于30%或现金注资不少于30万元。

申报单位为产业型企业(非第三方中介机构或创投机构),成立1年以上5年以内(即2013年1月1日-2017年3月31日之间成立),且未入选过“3551光谷人才计划”。入选后企业实到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。

申报单位原则上应在2018年5月18日前拥有申报项目已授权的独立知识产权,或获得发明专利、软件著作权受理通知书。

2、创新(长期)人才:指申报单位近三年(2015年1月1日以后到职)全职引进的高层次技术创新人才,担任申报项目的主要负责人。

申报人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,曾在国内外高校、科研机构担任相当于副教授以上职务或者在知名企业担任高级职务1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,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,入选后每年在申报单位工作不少于9个月,连续工作不少于3年,且由申报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(外籍人士可购买商业保险)。

申报单位为产业型企业(非第三方中介机构或创投机构),在2018年5月18日前拥有申报项目已授权的独立知识产权,或获得发明专利、软件著作权受理通知书,单位成立1年以上(即2017年3月31日之前成立),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:

(1)高新技术企业或双软企业;

(2)瞪羚企业;

(3)注册资本不少于2000万元;

(4)上一年度研发投入不少于500万元;

(5)近3年获得机构投资不少于1000万元;

(6)近2年企业主营业务收入不少于1000万元/年;

(7)近2年企业税收不少于100万元。

3、创新(短期)人才:指申报单位近三年(2015年1月1日以后到职)柔性引进的高层次技术创新人才,是申报项目的主要发明人或指导申报项目的研发工作。

申报人应具有博士以上学位,曾在国内外高校、科研机构担任相当于副教授以上职务或者在知名企业担任高级职务3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,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,入选后每年在申报单位工作不少于3个月,连续工作不少于3年。

申报单位为产业型企业(非第三方中介机构或创投机构),在2018年5月18日前拥有申报项目已授权的独立知识产权,或获得发明专利、软件著作权受理通知书,单位成立1年以上(即2017年3月31日之前成立),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:

(1)高新技术企业或双软企业;

(2)瞪羚企业;

(3)注册资本不少于2000万元;

(4)上一年度研发投入不少于500万元;

(5)近3年获得机构投资不少于1000万元;

(6)近2年企业主营业务收入不少于1000万元/年;

(7)近2年企业税收不少于100万元。

4、高端管理人才:指申报单位近三年(2015年1月1日以后到职)全职引进的高层次经营、金融、财务、生产、销售方面的管理人才。

申报人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,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,入选后每年在申报单位工作不少于9个月,连续工作不少于3年。

申报人应曾在上市公司、跨国公司、国际大型金融机构、投资机构担任副总经理、投资总监、财务总监、生产总监、销售总监、市场总监或相当职务一年以上,并曾在经营、生产、销售等领域做出突出业绩;或在金融、投资、财务领域具有较高专业能力,具有注册会计师、注册国际投资分析师、证券分析师等相应的执业资格的人才。申报人现在申报单位担任相当职务,入选后每年在申报单位工作不少于9个月,连续工作不少于3年,由申报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(外籍人士可购买商业保险)或申报人直接持有申报单位不少于10%的股份。

申报单位为产业型企业(非第三方中介机构或创投机构),单位成立1年以上(即2017年3月31日之前成立),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:

(1)近3年瞪羚企业;

(2)注册资本不少于1亿元;

(3)近2年企业主营业务收入不少于2000万元/年;

(4)近3年获得机构投资不少于2000万元;

(5)单位员工数量不少于50人(以缴纳社会保险人数为准)。

(6)东湖高新区引进的重大项目。

5、科技(金融)服务人才:指第三方中介机构近三年(2015年1月1日以后到职)引进的风险投资、金融、财务、人力资源、法律、知识产权、咨询等领域的高端人才。

申报人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,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,入选后每年在申报单位工作不少于9个月,连续工作不少于3年。

申报人应曾在国际大型金融机构、投资机构、人力资源机构、律师事务所、会计师事务所等单位中担任高级以上专业职务或管理职务一年以上,具有注册会计师、注册国际投资分析师、证券分析师、律师等相应的执业资格,并曾在各自领域做出突出业绩。申报人现在申报单位担任相当职务,入选后每年在申报单位工作不少于9个月,连续工作不少于3年。

申报单位为在东湖高新区工商注册、税务登记的第三方中介服务机构。

6、申报人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,可破格申报:

不符合学历、年龄等基本条件,有院士推荐的。年龄超过条件但不满65周岁,有东湖高新区产业部门或园区办推荐的。具有本科学历,且获得高级职称的。申报创业人才,硕士在读,有所在高校院系在读证明且有东湖高新区产业部门或园区办推荐的。申报现代服务业创业人才,本科学历且有东湖高新区产业部门或园区办推荐的。

五、工作程序

1、组织申报。招才局细化第十一批“3551光谷人才计划”申报要求,发布申报通知和申报指南,申报人(单位)根据申报要求,通过“3551光谷人才计划”在线申报系统进行网上申报。

2、资格审查。由园区办对本园区的申报人(单位)及申报材料进行初审,重点核实申报条件中关于申报人学历经历、科技成果、专利技术及申报单位注册信息、经营状况等情况。同时委托第三方知识产权机构对申报创业人才、创新(长期)人才、创新(短期)人才项目的知识产权情况进行核查。如有必要,将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组织专家对所有申报项目进行通信评审,确定进入答辩评审人选。

3、答辩评审。根据资格审查情况,由第三方评估机构组织答辩评审会,确定进入实地考察的候选人才项目。招才局与相关部门共同对答辩评审会进行全程监督。

4、实地考察。由园区办对园区内的候选人才项目进行实地考察,同时由光谷人才基金专业团队对候选人才项目开展尽职调查。招才局对考察过程进行全程监督。

5、投资洽谈。光谷人才基金与拟投资人才项目进行股权投资洽谈,初步确定投资方案,明确拟投资金额、估值情况、占股比例等,并取得各拟投人才项目的书面投资方案确认。

6、审定公示。招才局综合第三方知识产权机构意见、第三方评估机构评审意见、园区办实地考察意见和光谷人才基金的投资建议,将各方一致推荐的人才项目,列入第十一批“3551光谷人才计划”拟入选人才名单,报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常务会审定,并在本地主要媒体上公示。公示无异议后,确定第十一批“3551光谷人才计划”入选者。

7、办理手续。为入选人才项目办理入选手续。光谷人才基金与拟投资人才项目分别签署股权投资协议,并完成股权投资,投资完成后为符合拨付条件的入选人才项目拨付无偿资助资金。

六、申报时间

1、3551产业领军人才:采用动态申报制,常年受理申报,集中进行评审。即资格审查通过达到一定人数,启动答辩评审、实地考察等后续申报环节,不受每一批次申报截至时间限制。

2、3551创新创业高层次人才:第十一批“3551光谷人才计划” 申报截至时间为2018年5月18日24时。
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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